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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概览
一直以来,中国鼓励外资来中国投资,尤其强调资本密集型及技术密集型产业。外商在获得商务部门批准后,可以以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的形式来华投资经营。这些外商投资模式也就是通常所说外商投资企业。非法人形式的外商常驻机构包括驻华代表处及分支机构。最近,合伙性质的企业也开始发展起来。
外商投资企业通常是指外商资本占企业总资本25%以上的中国法人企业。在中国,一般的企业不给股东签发股票或股权证以证明公司的所有权,公司所有权是以公司在工商部门的官方登记备案以及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为准。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营业范围必须以工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所列示的范围一致,而不能超范围经营。不像大多数西方国家,根据中国法律,公司(包括内资及外资公司)不能以“只要合法”为准则进行经营活动,公司必须将其营业范围限制在其营业执照所标示的范围内。
根据营业范围,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 贸易型/商贸型外商投资企业:此类公司的营业范围通常包括:特定产品的国际贸易及国内销售,该类公司由商务部门批准并且有可能有进出口配额的限制
■ 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 此类公司的营业范围通常是:开发及生产某(几)种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 服务型/咨询类外商投资企业:营业范围通常为该类公司所能提供的服务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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