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及禁止类行业
基于经济政策及加入世贸的要求,中国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对外资开放了。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行业对国外资本开放。中国目前是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来对国外投资进行管控的。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详细地将各行业划分为:1)鼓励类,2)允许类,3)限制类,及4)禁止类行业。
鼓励及允许类行业
目前,中国政府对属于“鼓励类”或者“允许类”的行业投资是以备案审批为准。投资者只需到政府进行登记即可自动得到批准。鼓励类行业主要是指那些对于中国来说属于新技术或高新技术行业,能满足国际目前无法满足的需求的项目,能够提高产品质量的项目,能够增加出口的项目,能够提高人力效率的项目,节约资源项目以及环境保护项目等。
鼓励类行业举例:
■ 节水技术 ■ 某些农业、林业及畜牧业 ■ 采矿业 ■ 制造业 ■ 交通运输业 ■ 仓储 ■ 普通住房房地产业 ■ 卫生、保健及公共福利 ■ 科研 ■ 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影以及电视产业 ■ 外资投资的产品直接出口项目
限制类行业
对于限制类行业的投资,审批部门需要进行更严格的审查或者需要上一级部门的审批。所以,自动审批在这类投资审批中不再适用。之所以将某些行业归为限制类,原因包括:相关技术已经引进到该行业,对环境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节约能源,该行业是国家高度管制的行业,或者该行业归由国家集中计划管理。
限制类行业举例:
■ 某些农业、林业、畜牧及水产养殖业; ■ 贵金属采掘及特定矿产品采掘业; ■ 特定的生产型行业(如:烟草,特定纺织品的生产型行业) ■ 电力(采用低容发电机组的); ■ 特定的通讯行业; ■ 特定的批发及零售行业;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 ■ 特定产品的批发及零售; ■ 银行及保险业; ■ 高端房地产; ■ 公共事业; ■ 医疗机构; ■ 高尔夫球场;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传播; ■ 陆地测量; ■ 资产验证及评估; ■ 中国政府限制投资的其他产业;
禁止类投资
禁止类投资是指完全禁止外资进入的行业。中国禁止外资进入某些行业,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 这些项目会威胁到国家安全或对公众造成危害; ■ 这些项目会污染环境或危害人民健康; ■ 这些项目会占用大量耕地; ■ 这些项目会威胁到军事资源; ■ 这些项目会应用中国独有的生产工艺
禁止类投资包括:
■ 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动物品种的养殖; ■ 特定植物种子的开发; ■ 放射性矿产品的采掘; ■ 武器弹药的制造; ■ 电网建设及经营; ■ 空中交通管制; ■ 邮政服务; ■ 期货贸易; ■ 社会调查; ■ 博彩业; ■ 色情业; ■ 图书、期刊及报纸的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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